反贿声明
琉璃工房关于反商业贿赂行为的声明
致尊敬的琉璃工房供应商伙伴:
琉璃工房一直秉承永远不断创造有益人心的品的价值观,以民族文化为依归,相信中儒学仁,相信诚意的和谐美好,发展成独具东方思想的美术语言作品,并成为华人里极具价值的文化品牌的愿景,而不懈努力。
琉璃工房的稳定成长离不开所有供应商的真诚支持。
琉璃工房和供应商的关系建立在合法、公正、公平交易的基础上。我们期待我们的供应商能够遵守法律,公正的对待琉璃工房员工,保持高度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准。
琉璃工房认为,商业贿赂行为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损害合作双方关系的健康发展;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综上认识,琉璃工房特声明如下:
1. 我们鼓励在商业交往中的礼貌行为,但是坚决反对企图通过赠与礼物、给与佣金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好处而对相互关系施加不当影响的商业贿赂行为。
2. 琉璃工房员工在与供应商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琉璃工房相关职业操守规定,保证双方合作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无任何歧视或欺骗行为;员工不能从供应商处接受或索取个人利益,或利用职位影响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使特定合作方得到“特殊待遇”;琉璃工房供应商有责任抵制、反对并举报琉璃工房员工不符合本声明规定的违法行为。
3. 琉璃工房与供应商伙伴在履行共同的商业行为过程中,应坚决遵守并督促本公司员工遵守双方所在地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其中包含且不限于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刑法》。
4. 琉璃工房供应商在寻找分包方(或其他供应商)共同承担琉璃工房相关商业合约义务的过程中,应保证其寻找分包方(或其他供应商)的过程亦符合上述1-3款声明;同时琉璃工房供应商有义务向分包方(或其他供应商)解释和教育本声明相关内容。
5. 琉璃工房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对违反本声明相关规定的员工,将立即解聘,并永不录用;对违反本声明相关规定的供应商,一经查证,将立即解除合作关系,并保留按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琉璃工房愿意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平等及诚实信用的合作机制下,与所有供应商伙伴合创“共赢”的美好明天。
所称商业贿赂,包含但不限于:
1. 现金或实物。现金包含但不限于有价证券及储值卡、会员卡等支付凭证。实物包含但不限于各种生活用品、消费品、车辆等动产及不动产。
2. 现金、实物以外的利益。包含但不限于:旅游、娱乐消费、报销费用、借款、提供担保、免除债务、特殊待遇、介绍亲友工作或其他不正当招待等。